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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级以上医院都要设置感染科门诊

昨天发布的《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每个设区市建好1所符合标准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其中,重症医学科内设置的负压病房床位不得少于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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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昨天发布的《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每个设区市建好1所符合标准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其中,重症医学科内设置的负压病房床位不得少于5张。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须设置规范的感染性疾病门诊。

统计数据显示,江苏开设传染科诊疗科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共323家,总床位10118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了2596张。

独立设置的传染病专科医院13家,床位6088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030张。

《规划》提出,每个设区市建好1所符合标准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全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力争一半以上达到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水平。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应设立重症医学科,并在重症医学科内设立或单独设立达到标准的负压病房,负压病房床位不少于5张。

负压病房,即在特殊装置之下,病房内的气压低于病房外的气压,从空气流通来讲,就只能是外面的新鲜空气可以流进病房,病房内被患者污染过的空气就不会泄漏出去,而是通过专门的通道及时排放到固定的地方。这样,病房外的地方就不会被污染,从而减少了医务人员被大量感染的机会。

《规划》还明确,每个县(市)级综合医院应设置规范的传染病区或分院,床位不少于50张。其余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预设规范的传染病区,床位不少于核定床位数的5%。

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整合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设置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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